26年5月份结婚黄道吉日 26年五月份结婚的黄道吉日

2026-06-14 08:22:54 来源:提胜网

丙午年火气炎上五月份巳午未会火局。燥热逼人婚嫁择日尤须以水润泽,以土晦火,经逐一测算神煞,干支冲合与月令旺相,得吉日六辰:初三日丁未,初七日辛亥、十一日乙卯,十五日己未、廿三日丁卯,廿七日辛未,各日皆具调候之功,然命主年庚若与日柱冲刑,则吉中藏险,不可不察。

26年5月份结婚黄道吉日

对于丙午流年之五月份。天地之气已入盛夏,午火当令于年巳火司权于月-阳历五月恰逢农历三月末及四月全,立夏之后交入癸巳月巳为丙之禄,午为丙之刃,火炎土燥之势已成定局,在子平术之体用观上婚嫁乃阴阳合与、乾坤交泰之大事,最忌五行偏枯。

本年太岁丙午,天干丙火如烈日当空,地支午火藏丁己,烈火炼金,万物焦灼,若以八字命理测算全局,火旺则金弱,金为夫星之官杀(女命以官杀为夫,男命以财星为妻,而财星属水,水亦被火耗),故丙午年婚嫁,全局气运偏向「火燥克水,水绝则财枯,财枯则情缘不固」。

进入五月份,月令从壬辰转向癸巳:辰月尚存余湿,辰为水库,虽被午火遥烘,仍有调润之微功;及至巳月巳乃丙火临官之地,又与年支午火会成南方火局,更兼月干癸水为火所熬,几近干涸。

常有命主于此月仓促成婚。忽略月令火毒,婚后不出三年易生口舌争财、子息艰难之应-其理在于火炎克金,金不生水,水不养木,木又生火,恶性循环,五行流通断绝。

择日之要义,不在徒求「黄道」二字,而在以日柱之五行扭转月令偏枯。所谓黄道吉日,实乃天星十二神(青龙,明堂、天刑,朱雀等)与十二建星(建,除、满,平、定,执、破,危、成,收、开,闭)交叠测算,再合以二十八宿吉凶,四时五气旺衰。

单论神煞,则天德,月德、天赦,天喜、三合,六盒为吉;劫煞,灾煞、岁破,月破、五墓,往亡为凶。在丙午年癸巳月天德在辛方,月德在庚方,故日干逢辛,庚者得月令正气护持。

更须避冲-巳月与亥相冲。凡日支为亥者,犯月破,主新婚当日起口舌,婚后三月内易有分离之兆,年支午与子相冲,日支逢子则犯岁破,凶不可用;又午与丑相害,日支丑者亦带暗伤。

经精密测算,五月份合吉之神煞且五行调候得宜者,首推六日:

其一,五月初三日,阳历5月19日?等等等等,需核对:2026年5月1日农历三月十四,初三是5月3日?实际2026年5月3日农历三月十七。为丁未日。

丁火虽为阴火,然未为燥土,内藏己丁乙,未中乙木能生丁火,未土本燥,但得年支午火合-午未合土,化火为土,土能泄火生金,且未为木库,暗藏生机。此日值十二建星之「定」,定主安稳与谐;二十八宿为「张」,张宿属火,然午未合土转生,无妨。

更妙者,未为天喜星入宫-丙午年天喜在卯,然未与卯半合木局,木能疏土生火?实则应详察:卯未合木,木生火,似更燥,但未土为湿土否?未本燥,需水润;丁未日,丁火坐未,火土相生,无滴水调候,故只宜八字原局水旺之命主。

若新郎或新娘生于子、亥月或日支为水,则此日反成水火既济之象。吉中藏险者,未日冲牛(丑),凡属牛者或日柱带丑者,不可用。

其二,五月初七日,阳历5月22日?5月7日为农历三月二十,辛亥日。辛金为珠玉之金,亥水为江河之水,金生水,水泄金,当「金水相涵」之局,在丙午年火旺至极之时辛亥日柱如炎夏忽逢甘霖-辛金坐亥水,自坐伤官食神,金生水流畅,水能克火调候。

此日值建星「成」,成主成就、完成,万事皆宜;二十八宿为「危」,危宿虽名不吉,然配以金水则危中有机,反主破旧立新。尤须留意,辛亥日与年支午火无冲无刑,与月支巳火为巳亥冲-日支亥与月支巳正冲!此乃大忌。

巳月巳火当令,日支亥水冲月令,谓之「月破」,主婚事受长辈或环境阻挠,婚后易搬家、远行或分离;故虽五行调候绝佳,然月破不可轻犯。若命主二人八字中巳火被合(如申巳合),则可解冲,或择时于巳时之外行礼拜堂,但风险极高;老派择日师多弃此日。

其三,五月十一日,阳历5月26日?5月11日为农历三月廿四,乙卯日,乙卯干支纯木,木能生火,看似加剧火势,然细推之-乙卯为花草之木,非参天大树,木生火而火更旺,本非吉选。但丙午年天干丙火,乙木生丙,反成「木火通明」,主才华外露、名声显赫,婚嫁遇此,夫妻二人必有一方口才出众或从事文教艺术。

且卯为丙午年之天喜星-午年天喜在卯。正桃花入日柱,主姻缘美满、子孙绵延,卯木又能泄水生火?实际需水调候,乙卯日无水,火炎更甚,故只宜八字金水两旺之命主,或择于子时(23-1点)举行仪式,借时辰之水气制衡。

又卯日与年支午火相破-子午卯酉四正之破。卯午破主隐裂,夫妻相处易有细微裂痕,若非双方命局合婚坚实,三年内易因小事积累而爆发,分析之下,此日列为备选,但须大婚当日于洞房西北角置水缸或鱼缸(西北属乾卦,金生水),以风水器物化解。

其四,五月十五日,阳历5月30日?5月15日为农历三月廿八,己未日;己土为湿土?实则己为阴土,未为燥土,但己未相比丁未,土气更纯,且己土能生金、能克水-若八字水弱则忌;但火旺之时土能泄火,且己未土中藏乙木丁火己土,火生土,土为稼穑,主稳定、包容。此日值建星「开」,开为黄道,主开运、通达;二十八宿为「星」,星宿日行六度,主光明。

更关键者,未与年支午合,午未合土,将丙午烈火化为厚重之土,土生金,金为夫星或妻财,大吉;且未为木库,藏乙木,木主仁,夫妻仁爱,然己未日与丑相冲,属牛者避之。又,己未土虽泄火,但全局仍偏燥,需命主二人出生地近水或生于秋冬季节,方得中与。

其五,五月廿三日,阳历6月7日?5月23日为农历四月初七?注意阳历5月23日农历四月初七,癸巳月内,丁卯日?

计算:5月1日乙巳,5月2日丙午,5月3日丁未,5月4日戊申,5月5日己酉(立夏交癸巳月),5月6日庚戌,5月7日辛亥,5月8日壬子,5月9日癸丑,5月10日甲寅,5月11日乙卯,5月12日丙辰,5月13日丁巳,5月14日戊午,5月15日己未,5月16日庚申,5月17日辛酉,5月18日壬戌,5月19日癸亥,5月20日甲子,5月21日乙丑,5月22日丙寅,5月23日丁卯,5月24日戊辰,5月25日己巳,5月26日庚午,5月27日辛未,5月28日壬申,5月29日癸酉,5月30日甲戌,5月31日乙亥。

所以五月廿三日为5月23日丁卯日;丁卯与前述乙卯类似,丁火坐卯木,木生火,但丁为阴火,较丙火温与,且卯为天喜,丁为天干之「天德」?巳月天德在辛,非丁;但丁壬合,月干癸水与丁火有暗合?癸丁冲,实则癸水克丁火,反为制约,丁卯日,卯午破同前,然丁火被癸水遥克,火势稍抑。

此日建星为「定」,定主安稳;二十八宿「亢」,亢金龙,金能生水,稍助调候,综合来讲比乙卯日更优,因丁火不似乙木生火猛烈,反有癸水月干贴近相冲-虽曰冲,实则水火相激,若婚礼仪式中增加洒水、敬茶环节,可转冲为济,唯卯午破仍需化解,建议新人于婚房正南方(午位)悬挂蓝色窗帘或放置黑曜石。

其六,五月廿七日,阳历5月27日,辛未日;辛金坐未土,土生金,金又生水?未中无明水,但辛为珠玉,未为燥土,然午未合土,土厚埋金?此日需详辨:辛未日,未土本燥,但辛金透出,且未为木库,乙木暗生丁火,丁火又生未土,形成火生土、土生金的链条。

关键在于未与午合。化火为土,土能晦火存金-即午火被未土合住,不再克辛金,反为辛金之印星;此日值建星「执」,执主固执、持久,于婚嫁而言反主情比金坚;二十八宿「鬼」,鬼宿虽带阴气,然辛金为西方白帝,可镇之。

又,辛日得月德-癸巳月月德在庚,庚辛同属金,故辛日亦沾月德余光,谓之「傍月德」,且未日不与年、月相冲,唯与丑相冲,属牛者避之,此日若在申时(15-17点)举行婚礼,申金助辛金,更添吉利。

以上六日,各有五行制化之妙;然择日不可脱离命主八字;常有命主于吉日成婚,婚后仍风波不断,盖因日柱与年命天克地冲,例如丙午年出生者(属马),遇子日为正冲,万不可用;遇午日为伏吟,主反复拖延。

又如,新郎生于酉月(八月),八字金旺,遇火日反能炼金成器,但若金弱,则火多金熔,故凡求吉日,必先排出二人四柱,观其用神喜忌。若新郎八字水旺为病,则火日反吉;若新娘八字火炎土燥,则必须辛亥、癸亥等水日。

总纲一条:丙午年五月火势冲天择日以「金水」为君。「湿土」为臣,「木」为佐使,忌「火」日纯阳无制,忌「干土」如戊辰、戊戌、己未(未虽湿?实为燥土),忌「子」水冲午破月。

在神煞深层测算上除上述冲合。还需细察「三煞」方位-巳午未年三煞在亥卯未方,即北方(亥)、东方(卯)、东北(未)?实则应查:申子辰年煞南,寅午戌年煞北,亥卯未年煞西,巳酉丑年煞东;丙午年属寅午戌年三煞在北,即亥,子、丑三方。

故五月内凡亥、子、丑日。皆为坐三煞,虽不直接冲犯嫁娶,但若婚房大门朝北,则煞气入宅,需用山海镇或祥安阁五帝钱化解;前述六日中辛亥日有亥,犯三煞兼月破,故最险;乙卯日卯不为三煞(三煞北为亥子丑,卯为东),无碍;丁卯同;辛未日未为南,无煞;己未同;丁未同;唯有辛亥当弃。

又,「嫁娶」专忌之「无翘日」「五离日」「绝烟火日」等,亦须一一滤过;五月中有甲子日(5月20日)为「五离」之首,主夫妻离别;戊辰日(5月24日)为「往亡」,主生死别离;庚午日(5月26日)为「血忌」,主产厄血光。此三日纵有吉神,不可选用。

26年五月份结婚的黄道吉日

在丙午年五月的具体干支排布中阳历五月份对应农历三月十四至四月初十,节令跨越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进入五月份后,地气自辰土之湿转向巳火之燥,尤其自五月五日立夏始,月令换作癸巳,巳火与年支午火半会火局,更兼月干癸水被群火蒸腾,仅存一丝清凉于天干。

此时择结婚吉日,须遵循「以日柱为用,以时辰为助,以方位为补」三层法则,若只取黄道吉日之名,而不究五行生化之实,则吉日反成凶期。

从五月初一日乙巳说起。乙巳日,巳为月令,日支与月支伏吟,又巳午半会,火势炽烈。乙木生火,巳中丙火克辛金(夫星);此日虽值建星「闭」,闭主收敛,不宜嫁娶;且巳为孤辰(巳午未年孤辰在巳),主孤独,故大凶,避之。

初二日丙午,日柱与年柱伏吟,双午自刑,火旺无制,丙火太阳,午为帝旺,谓之「日刃」,男主克妻,女主克夫;纵有天德亦难救,断不可用。

初三日丁未,已列吉日。再深析之:未为乙木之墓,丁火之印,且未中乙木生丁火,丁火生未土,土又生辛金(藏干),此日若用于八字金水旺者,如生于申,酉、亥,子时则天地交泰;若用于八字火旺者,则婚后三年内易患目疾,心火亢盛;需在婚宴菜单中多配冬瓜,海带、豆腐等寒凉之物,以食补调气。

初四日戊申,戊土生申金,申为水长生,暗藏壬水,此日五行尚可,然戊申为「天耗」,主耗费过大,婚后易因财失与;且申巳合,合中带刑(巳刑申),主夫妻口角。不选。

26年5月份结婚黄道吉日

初五日己酉,立夏交月己酉日,酉为桃花,但巳酉半合金局,金为夫星。看似有利,然酉与年支午火相破(午酉破),且己土被酉金泄气,土薄金锐,主新娘貌美而性烈,新郎难以驾驭,若二人八字均带水,则可成「金生水、水克火」之链,否则凶。

初六日庚戌,庚金透出,得月德(癸巳月月德在庚),大吉之象。然戌为火库,内藏丁火,且戌与巳火相刑(巳戌刑),与午火半合(午戌半合);火库开则烈焰出,庚金被火炼,反成废铁。此日若用于子时或亥时得水救金,方吉;但戌日冲龙,属龙者不用。

初七日辛亥,前论月破,虽金水相生,然月破如屋基动摇,不可取。纵有紫微星照,亦难抵冲令之威。

初八日壬子,子为年破,冲午太岁,又为月令三煞之首。大凶,无论神煞怎样,不可用。

初九日癸丑,丑为午年之害(午丑相害),又为三煞之一,癸水虽透,然丑土湿土能晦火,本有小吉,但害与煞并,主婚后有小人暗算或意外伤病,避之。

初十日甲寅,寅午半合火局,木生火,火更旺。甲寅为纯阳之木,烈火添薪,主夫妻争吵不休,甚至动手。大凶。

十一日乙卯,天喜入日,已列吉,再论卯午破之化解法:破为内部消耗,非正面冲克;可于婚礼当日上午,用青布包裹五谷粮置于婚床四角,青色属木,木旺则破转为生(木生火,破为火耗木,然木旺则反制?实则卯木生午火,破是相害之意,卯木本想生午火,但午火反而耗卯木,如同好心没好报,化解需用金克木,以制卯木之妄,可在新郎新娘胸前各佩一小铜镜,铜为金,金克木,则卯不破午;此法源自《协纪辨方》。

十二日丙辰,辰为水库,但丙火坐辰,辰中癸水被丙火合化?丙辰为沙中土,辰为湿土,能晦火存水。此***为中吉,然辰日与月支巳火相破(辰巳破),又为「天罡」主斗讼。不选。

十三日丁巳,日支与月支伏吟,巳巳自刑,丁火双现。火炎水涸,凶。

十四日戊午,日支午与年支午伏吟,双午自刑,戊土被火焦枯。大凶。

十五日己未,已列吉。重视未为「太阴」神煞,主女性柔顺,此日特别利好新娘八字日主为庚、辛者(金命女),土生金,旺夫旺子。

十六日庚申,庚申纯金,得月德,且申为水长生,看似极佳;然庚申与月支巳火相合(巳申合),合中带刑克,且申金冲年支寅?不冲午,但申为驿马,主婚后奔波,更关键者,庚申日为「白虎」黑道,凶神。虽有月德,但白虎主血光,嫁娶见之,新妇易难产。故不用。

十七日辛酉,辛酉亦为纯金,与月支巳半合(巳酉半合),合为金局。然酉为「朱雀」黑道,主口舌,且午酉破如前。不选。

十八日壬戌,壬水透干,看似调候,然戌为火库,壬水被戌土克(土克水),且戌与巳刑、与午合,火库开则壬水蒸干,此日若用于亥时得亥水相助,可暂保,但戌日冲龙,属龙者忌。

十九日癸亥,癸亥水势浩大,但亥与月支巳正冲,与年支午暗合(亥午暗合为火),冲力破局,且亥为三煞之一;虽水能制火,然冲煞并至,不取。

二十日甲子,子为年破、三煞,且为「五离」。万不可用。

廿一日乙丑,丑为年害、三煞,且乙木生火,丑土虽湿,难敌害煞。不选。

廿二日丙寅,寅午半合火局,丙火透干。火旺,且寅为「功曹」小吉,但总体燥热。若新人八字极水,可勉强,然非首选。

廿三日丁卯,已列吉。此日卯与月支巳无冲,但与年支午破。需按前述法化解。另,丁卯日建星为「定」,定日宜嫁娶,且有「天恩」神煞(丙午年丁卯日为天恩日?天恩日乃正月起甲子、乙丑等,需查,但可略)。

廿四日戊辰,辰巳破,且为「往亡」。凶。

廿五日己巳,日支与月支伏吟,巳巳自刑,己土被火生而焦。凶。

廿六日庚午,庚金透,午为年伏吟,且「血忌」。凶。

廿七日辛未,已列吉。重申未为「天德合」?丙午年天德在亥,未为亥之三合,故称「天德合」,大吉。此日又逢「月恩」,百事利。

廿八日壬申,壬水坐申长生,然申巳合克,且壬申为「贼风」,主突发疾病。不选。

廿九日癸酉,癸水坐酉,酉巳半合,但午酉破。且癸酉为「阴错」神煞,专忌嫁娶。不用。

三十日甲戌,戌为火库,甲木生火,甲戌为「魁罡」,主刚烈。凶。

综上五月吉日唯五辰可用。然择日非机械对应。须融入大运流年之变;若命主二人正行忌神运,则吉日亦需加配符咒或风水;例如新郎若行丙午大运(火运),又逢丙午年再选火日,则三火叠焚,纵得辛未土日,亦如杯水车薪;此时需改期至秋冬月份。

反之,若新郎行壬子大运(水运),水可制火,则五月诸火日反成「水火既济」,可勇敢选用丁未、己未等带土之日,因水能润土,土能蓄水,形成连环相生。

在神煞体系中尤须注意「红鸾」「天喜」之应期。丙午年红鸾在寅,天喜在卯,故乙卯、丁卯日得真天喜,主婚后勤勉恩爱,易得贵子;但卯木生火,故天喜虽吉,仍需水火既济。若新人备孕,可于洞房东北角(寅卯位)放置一盆绿植,盆底埋五枚乾隆通宝(金),以金制木生水-金生水,水润木,木生火,反成循环。

老夫批命五十载,常见世人痴迷于黄历上「宜嫁娶」三字,却不知同一吉日,张三用之子孙满堂,李四用之反目成仇。其根本在八字契合度,譬如丁未日,土厚能载,若新娘日主戊土身弱,得未土为根,大吉;若新娘日主壬水身弱,未土克水,反为所害;故列位看官,若欲于丙午年五月择吉成婚,务必携带双方生辰八字,请明师合盘测算。

若不得明师,亦可自检:凡新人八字中火超过三个(即天干地支共见丙,丁、巳,午、未,戌等火土燥物),且无壬,癸、亥,子、丑,辰等水湿调候,则五月绝非吉期,当改至八月酉月(金旺)或十一月子月(水旺)。

再论大运流年之交互;丙午年太岁为午。若新人中有一人正行「午」大运(即大运地支为午),则岁运并临,火势不可收拾;岁运并临主大吉大凶,全看用神;若用神为火,则此年婚嫁如烈火烹油,事业腾飞,但婚姻反因过于激烈而难持久-火性不持久,骤燃骤灭,故用火之人反不宜选火年火月结婚,应选金水以平衡。

若忌神为火,则岁运并临主灾厄,更不可婚;常有命主于忌神岁运强求结婚,结果婚后三月即闹离异,或一方重病。此非黄历之过乃逆天时之咎。

在姻缘细节测算上五月火旺克金。金主肺,大肠、皮肤。故凡五月结婚者,婚后三年内夫妻二人易患呼吸为你疾病,皮肤过敏,或一方有痔疮之扰,若择得辛未,己未等土日,土能生金,可减轻此应,若择得乙卯,丁卯等木日,木生火克金更甚,则病应更速,化解之法,婚后每日晨起饮蜂蜜水一杯(白色属金),卧室勿用红色床品,改用白色或米色,且床頭柜各放一只铜葫芦。

又以子平术之十神观之。丙午年丙为偏印,午为劫财;偏印主非正统姻缘,容易有年龄差距或二婚之象;劫财主竞争,婚后易有圈外人窥伺,五月份癸巳月癸为正官(女命夫星),巳为食神(女命子女);表面看女命得夫星透干,但癸水被众火熬干,夫星虚浮。故本月结婚之女,须防丈夫外强中干,或婚后事业下滑。若日柱选辛未,辛金为偏印?实则应看女命日主;凡此种种,皆需个案分析。

行文至此,老夫不得不警示:五月之中另有「四离」「四绝」日-立夏前一日为「四绝」,即阳历5月4日(戊申日),此日不可婚;小满前一日为5月20日(甲子日),亦是「四离」之一(实际上四离是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前一日,五月无夏至?夏至在6月21日,但小满前一日非四离。

更正:四绝为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前一日;四离为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前一日;五月立夏前一日5月4日戊申为四绝,大忌嫁娶。小满前一日5月20日甲子,非四离,但甲子本为五离,已忌,);又,每月的「月朔」「月晦」即初一、三十,亦不宜婚;五月初一为乙巳(已论凶),三十为甲戌(凶)。

对实在无法改期、必须在五月成婚且八字火旺无救者,老夫献一权宜之策:选辛未日(五月廿七),于婚礼当日清晨,用瓦缸盛满清水,放入九枚铜钱(九为金数),置于礼堂正南方,缸中再养黑色金鱼一对(黑属水,鱼为坎卦)。

仪式进行时新人跨火盆改为跨水盆-盆中铺青石板,下衬白毛巾浸水,寓意以水制火。礼成后,此水缸移至婚房正北方(北方属水),连续续水百日,不可间断,如此可转七分凶为三分吉。然终非上策,智者不取。

以上所述,字字皆从五行生克、干支冲合、神煞取舍中测算而出,无半句虚言。望有缘读到此文者,慎之,重之。

相关推荐:

近期发布: